孩子的安全是我們家長、學校以及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了保證孩子能健康成長,平安生活,我們家長將積極配合學校工作,遵守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和要求,并做出以下保證:
1、保證配合學校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認真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乘車時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車安全,養成良好的習慣。
2、家長作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保證不為孩子選擇無送子車標識、無證、無牌、無手續、駕駛員無證或與準駕資格不符、改裝等違規車輛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3、要與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送子車進行協商,保證自己孩子不乘坐超員、超速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
4、保證對司機和車主進行監督,使其駕車時不飲酒、不違章、不超員,為學生創設一個安全、良好的乘車環境。發現接送孩子上學放學的送子車存在手續不全、改裝、飲酒、超員、超速等違規行為時,要向交管部門進行舉報。
5、保證教育孩子文明乘車,不擁擠,不搶座,不打架,自覺遵守乘車紀律,確保乘車期間的人身安全。
6、保證和監督孩子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等車、坐車,不提前出門,按時回家,不得在大街上跑鬧。
如違反以上保證,不享受上級為乘車學生發放的乘車補助,并承擔相應后果。
保證人: 年 班學生 的家長
家長(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