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自主實習安全保證書
本人 系 級 專業畢業生,經與單位聯系,定與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去該單位進行畢業實習工作。
為貫徹落實學院的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確保我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院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自主實習單位的工作管理秩序,進一步明確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學院的相關文件要求,在自主實習期間,特簽訂此安全保證書:
1.本人自覺遵守學校及學院有關安全方面的規定;
2.本人保證在自主實習期間,按蘭州職業技術學院的相關規定嚴格規范自己的行為;保證遵守實習所在單位的作息制度,安全制度,操作規程,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實習,安全生產。不從事與實習工作無關,有損學校形象的活動;
3.本人保證對本人在自主實習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和一切的行為及其產生的后果負完全責任;
4.本人保證在自主實習期間的通訊渠道暢通,經常與家長、校內指導教師及輔導員保持聯系。自主實習期間,如學校需返校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必須保證正常返校。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