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及財政部《外國政府貸款轉貸管理辦法》,我廳(局)愿為下述利用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債務的償還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貸款國別:
項目名稱:
貸款人:
借款人:
貸款金額: (幣種) (數額大寫)
我廳(局)愿為借款人因與貸款人簽署的關于上述項目的轉貸協議而產生的全部債務(包括本金、利息、國外銀行費用、轉貸手續費、罰息、違約金和其他應付費用)的償還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人未能根據轉貸協議按期如數償付轉貸協議項下的到期債務,我廳(局)保證在收到你行通知后30個工作日內履行連帶保證責任。我廳(局)將以足額的貸款幣種或與之等額的人民幣歸還拖欠的貸款本息及國外銀行費用。在全部債務未清償之前,本保證不因貸款人、借款人和保證人的法人代表變更,法人組織機構變動及隸屬關系變化而失效。
保證期間自本證書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債務清償之日止。
如我廳(局)不能有效履行上述保證責任而導致不能按期對外還款時,貸款人應當先行予以對外墊付。貸款人應當將對外墊付的本息及國外銀行費用的明細清單在對外墊款后及時報我廳(局)。我廳(局)審核無誤后,將向貸款人出具書面確認,貸款人據此向中央財政申請對我廳(局)采取扣款等措施,并按雙方確認的金額以人民幣撥付貸款人。
保證人:(蓋章)
年 月 日
抄: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