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安徽工程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安徽工程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堅持“以本為本”,推進“四個回歸”,進一步推進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改革,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給學生選擇更多的發展空間,同時也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 41 號令)和《安徽工程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必須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行。
第二章 一般類型轉專業
第三條 一般類型轉專業是指本科一、二年級學生基于對某
一專業確有專長和興趣,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特長和調動其學習積極性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轉專業:
1.思想品德好,學習目的明確,勤學上進,未受過任何處分。
2.本人高考類別與申請轉入的專業高考類別相同(高考類別 指普通文理科、專升本、藝術類、高水平運動員、中外合作辦學、四年一貫制等不同類別)。
3.身體條件應符合擬接收專業體檢標準或相關要求。
第四條 各學院應在學校統一安排下做好轉專業考核工作,具體辦理程序如下:
1.各學院在第二學期開學初,根據辦學條件和能力,向教務處報送可接收轉專業學生的計劃數及報名條件,由教務處審核后向學生公布。
2.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訂各專業轉專業考核辦法,對考核內容、方式、程序等均應做出明確的規定,報教務處審核通過后公布執行。
3.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如實填寫《安徽工程大學本科生校內轉專業申請表》(附件 1),經學生所在學院審核匯總后,統一報送轉入學院和教務處,轉入學院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轉專業考核。
4.各學院應成立轉專業考核小組,認真組織好轉專業考核工作。考核重點可放在學生專業基礎素質及專業特長上,考核的各個環節(命題、考試、閱卷及成績登錄等)應由專人負責,嚴格把關,確保公平公正。申請人數少于計劃數的,可采取面試等方式考核。考核的最終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5.考核結束后,各學院根據考核結果按申請專業排序確定擬 同意轉入學生名單(人數應不超過公布的計劃數),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教務處審核后,將結果進行公示。學校將根據公示結果經校長辦公會批準后,公布校內考核方式轉專業通過學生名單。
第五條 轉專業考核通過者,必須參加該學期原專業的學習及考核。若出現考試作弊、違紀、曠考等情況,按考試管理有關規定處理,并取消其轉專業資格。
第六條 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憑教務處通知到轉入學院報到注冊,各學院應安排專人做好轉專業學生的報到注冊工作。
第七條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在一年級第二學期可申請轉專業,中外合作類學生,第一學期取得學籍后可申請轉專業;對第二學年轉專業的,原則上只能轉入下一年級。
第三章 特殊類型轉專業
第八條 學生入學后,有以下特殊情況的,也可申請轉專業或降級轉專業。
1.學生入學后發現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隱瞞既往病史入學者),經學校指定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相關專業學習者。
2.經學校認可,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3.確有專長,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
第九條 因特殊原因轉專業的學生,其審批原則及辦理辦法如下: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如實填寫《安徽工程大學普通本科生特殊原因轉專業申請表》(附件 2),同時,須附成績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經相關學院及教務處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轉專業手續。
2.因患病轉專業的,應提供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的原始病歷,并需經校醫院審核、認可。
3.因“確有專長”轉專業的,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與申請轉入專業相關的學科競賽中獲國家級(A類)二等獎以上且排名第一者。
(2)以第一作者在二類及以上刊物(不含增刊)發表一篇以上與申請轉入專業相關學術論文者(以發表刊物為準)。
(3)取得和擬轉入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或進入實質審查)或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授權的軟件著作權且排名第一者。 特殊原因轉專業學生的基本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均須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方可辦理正式轉專業手續。
第四章 其他相關事宜
第十條 凡當年文史類、理工類第一批次本科、第一志愿
(不含征集志愿)報考我校且總分超過我校在該省最低錄取分
15 分(含 15 分)且符合第三條所列條件的學生,在第二學期原則上可自主選擇專業一次。經學校審核批準后,辦理相關轉專業手續。 第十一條 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學校優先考慮。
第十二條 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只能進行一次。學生一經辦理轉專業手續不得再轉回原專業。
第十三條 轉入新專業后執行新專業的培養方案,原已獲得的學分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要求的,并能有效支撐轉入專業的畢業要求,經轉入學院確認后,予以承認,其他已修課程只作為學習過程記錄,不納入學分績點計算,學院應有專人及時做好轉入學生的課程修讀指導等工作。
第十四條 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學期起按所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 2018 級學生起開始執行。學校其它已有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安徽工程大學有哪些專業
所在學院 | 專業名稱 | 修業年限 | 學科門類 |
---|---|---|---|
機械與汽車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工學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車輛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四年 | 工學 | |
金屬材料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機械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機械電子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機器人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電氣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四年 | 工學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通信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工學 | |
自動化 | 四年 | 工學 |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四年 | 工學 | |
紡織服裝學院 | 紡織工程 | 四年 | 工學 |
服裝設計與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輕化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表演(服裝表演方向) | 四年 | 藝術學 |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四年 | 藝術學 | |
生物與化學工程學院 | 應用化學 | 四年 | 理學 |
生物技術 | 四年 | 理學 |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四年 | 工學 | |
環境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生物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生物制藥 | 四年 | 工學 | |
管理工程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年 | 經濟學 |
工商管理 | 四年 | 管理學 | |
市場營銷 | 四年 | 管理學 | |
人力資源管理 | 四年 | 管理學 | |
物流管理 | 四年 | 管理學 | |
物流工程 | 四年 | 管理學 | |
工業工程 | 四年 | 管理學 | |
質量管理工程 | 四年 | 管理學 | |
藝術學院 | 廣告學 | 四年 | 文學 |
工業設計 | 四年 | 工學 | |
動畫 | 四年 | 藝術學 | |
藝術設計學 | 四年 | 藝術學 | |
視覺傳達設計 | 四年 | 藝術學 | |
環境設計 | 四年 | 藝術學 | |
產品設計 | 四年 | 藝術學 | |
數字媒體藝術 | 四年 | 藝術學 | |
工藝美術 | 四年 | 藝術學 | |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 | 四年 | 藝術學 | |
計算機與信息學院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四年 | 理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工學 | |
軟件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四年 | 管理學 | |
物聯網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四年 | 工學 | |
建筑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 | 四年 | 工學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四年 | 工學 | |
建筑學 | 五年 | 工學 | |
工程管理 | 四年 | 管理學 | |
數理學院 | 金融工程 | 四年 | 經濟學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四年 | 理學 | |
統計學 | 四年 | 理學 | |
金融工程(中外合作) | 四年 | 經濟學 |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 | 四年 | 文學 |
日語 | 四年 | 文學 | |
人文學院 | 法學 | 四年 | 法學 |
社會工作 | 四年 | 法學 | |
行政管理 | 四年 | 管理學 | |
電子商務及法律 | 四年 | 管理學 | |
體育學院 | 表演 | 四年 | 藝術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