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標準
按照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和安徽省教育廳核準的標準執行。
學校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依據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我院錄取新生時對身體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且無男女比例限制。
3.我院在安徽、江蘇、河南、山東、福建、廣西等省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4.對報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原則上不作限定,但學生進校后學院均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不宜報考我院,以免影響大學階段外語的學習。
5.英語專業英語高考成績要求100分以上,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英語高考成績要求90分以上。且英語專業要求口試成績合格。
6.錄取專業時,按照“專業清”的原則,先根據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按分數由高到低錄取;不能滿足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由學院按其后續專業志愿錄取。若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在專業服從調劑的情況下,由學院根據需要調劑到其他專業,高考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7.藝術類考生,按照藝術類錄取相關規則錄取。
8.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市、區)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