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考錄取時間安排
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根據當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統考科目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按適當比例確定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普通高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省考試院組織實施。
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參照學業水平測試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統一標準,擇優錄取。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應屆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每科目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綜合素質評價每個方面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二批次以上院校錄取;2009屆及以前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參考其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或原高中畢業會考成績,納入考生電子檔案;社會考生仍參照原有錄取辦法,鼓勵社會考生參加學業水平測試。藝術、體育類及特殊類型招生的應屆考生必須參加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平測試,但錄取時可以不設置等級要求。在已投檔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層次高的考生。
安徽高考錄取工作于7月上旬開始,8月中旬結束,具體錄取日程安排另行制訂。